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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发布属于国家专项管理内容的广告,广告宣传内容应以国家有关部门广告审批表为准,不得擅自更改。

3、发布获奖产品广告,除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外,还应标明产品获奖时间、颁奖部门;发布注册商标产品、专利产品广告,须提交商标注册证明、专利证明。

4、本报对用语不准确、内容有违广告法规的广告,有权修改或不予刊登。

5、凡已预订广告版位的单位,务请提前10天将广告稿、相关证明及广告费寄(汇)至本报,以保证您单位预订的广告按期刊登。逾期发稿将顺延安排或加收10%的加急费。

6、收费办法:预收刊费,款到后按预定的版位刊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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